8.1 不宜使用砭术的情况
不宜使用砭术的情况包括:某些感染性疾病或急性传染病,如丹毒、骨髓炎、急性肝炎、肺结核;有出血倾向者,如血友病或外伤出血者;手法操作区域有烫伤、皮肤病或化脓性感染的病人;急性脊柱损伤诊断不明者,或者不稳定性脊柱骨折以及脊柱重度滑脱的患者;肌腱或韧带完全或部分断裂的患者。
8.2 妊娠妇女的注意事项
妊娠妇女的腰骶部、臀部和腹部在怀孕前3月和后3月禁忌使用砭术。
8.3 皮肤病患者的注意事项
对皮肤病患者使用的砭具应保证专人专用。
8.4 不宜立即使用砭术的情况
凡遇过饱、过饥、醉酒、大怒、大惊、疲劳过度、精神紧张等情况,不宜立即使用砭术。